按照承載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進行膜結構整體和構件設計時,需考慮的極限狀態有:
(a) 膜、索、錨固件強度可抵抗最不利載荷組合計算的內力。
(b) 膜可抵抗長期載荷作用效應,如充氣氣壓、恒載荷、膜徐變等。
(c) 由于大變形可導致膜面積水,但不致需要操作人員主動干涉,結構可承受。否則,積水導致局部撓曲過大、膜受力過大、膜失穩塌落。充氣膜結構具有比傳統普通結構大的變形,改變氣壓可部分控制結構剛度,相應控制變形。(變形剛度限值)
(d) 未變形狀態膜、索與內外物體保持合適凈間距,取使用載荷和正常工作內壓下撓度 2 倍。否則,易導致膜、索被內外物體刺破、磨損,或者損壞內部的燈、管線等。應避免尖銳物體超過設計凈空限制。
(e) 膜結構金屬構件或連接件應防腐,不致由于腐蝕影響結構安全度。
(f) 確定構件(特別是膜)抗力時需考慮環境老化影響。老化不僅與材料有關,還與使用環境(如紫外線、溫度變化、濕度等)有關。
其中,(a)、(b)、(e)、(f)為承載力極限狀態,(c)、(d)為正常使用極限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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