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建筑結構荷載規范》DBJ/T 15-101-20227.7.2 封閉式屋蓋結構根據結構形式和結構水平跨度,可按如下規定采用主體結構風振系數: 1 跨度在60米以內的平板網架、網殼等剛性空間結構,風振系數可取1.5;2 跨度在36m以內的索網、索膜等柔性空間結構,風振系數可在1.5-1.8之間取值。【條文說明】7.7.2 封閉式屋蓋結構是指屋蓋下部墻體封閉、結構四周支承,結構跨度是指屋蓋結構主單元兩端支座之間的中心距。根據大量封閉式屋蓋結構的風洞試驗和風振計算分析數據統計,對于平板網架、網殼等剛性空間結構,當結構跨度較小時,風振系數可取為1.5。當結構跨度增加時,宜通過風振計算確定其風振系數。對于索網、索膜等柔性空間結構,由于頻率更低,且風振效應更為復雜,甚至會出現流固耦合效應,本條僅給出跨度在36米以內的索網、索膜結構的風振系數以供參考。7.7.3 對單側獨立懸挑型屋蓋結構,可按附錄M的方法確定風振系數。【條文說明】7.7.3 屋蓋結構中懸挑型屋蓋結構與一般懸臂型結構類似,一階振型對風振響應的貢獻最大。有研究表明,單側獨立懸挑型屋蓋結構可按照準定常方法計算風振響應。附錄M中結合澳洲規范(AS/NZS1170.2:2011)給出了基于準定常方法的單側獨立懸挑屋蓋設計風荷載。當存在另一側看臺挑棚或其他建筑物干擾時,準定常方法可能不適用7.7.4 鋼結構屋蓋風振計算時結構阻尼比可取0.01。
7.7.1 對于風敏感的或跨度大于36m的柔性屋蓋結構,應考慮風壓脈動對結構產生風振的影響。屋蓋結構的風振響應,宜依據風洞試驗結果按隨機振動理論計算確定,并以位移、桿件內力或支座反力等作為控制目標,確定等效靜風荷載。